臺灣綠色金融如何公正轉型?擴大綠色金融議題討論範疇,因應全球金融體系改革

國家發展委員會(下簡稱國發會)推動「112年度推動淨零公正轉型公眾諮商」,透過25場次多元交流討論形式,據以蒐集各界意見。10/18(三)辦理綠色金融專家學者焦點會議,此次邀集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共同交流討論,針對全球金融體系改革,特別是針對歐盟等國際金融體系研擬新的商業模式、融資機制等,對應我國目前現況、挑戰與相關可應對做法。

本次會議與會專家認同歐盟推動「永續金融」相關作法,包括永續經濟活動分類標準(Taxonomy)、揭露準則、標準、工具等措施,目標為協助引導資金流向促進達成環境目標。此外,今年6月歐盟公布的套案內容之一,即就永續經濟活動分類標準去擴大涵蓋的產業以及可遵循的目標指引,進而提高實用性,促進歐盟永續金融發展;也建議可參考歐盟作法,擴大及儘快訂出各部門的永續經濟活動分類標準,讓金融業者有足夠的知識與資訊去判斷,加速金融工具的導入。

未來應將推動面向調整為永續金融,並清楚且明確定義其內容與範疇,也建議可將轉型金融的範疇納入,而轉型金融在推動時的重要介面為有品質且明確的轉型計畫。其中,永續金融的推動應強化細緻度,包括建立金融業者對永續及轉型等經濟活動的認知與判斷,特別是未來、前瞻性的技術以及對風險的評估等。另外,實際投入轉型的企業,也需要政府給予適時的輔導。

歐盟金融組織正思考將永續經濟活動分類標準連結到企業信用評等,讓企業的永續表現影響借貸能力,臺灣也應納入考量。而公正轉型強調淨零目標落實過程,如何辨識受影響的族群?這些族群關心的核心利益為何?對此,具體應強化政策與行動的過程中,利害關係人之合作與資訊透明揭露等治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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