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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新聯合政府提出氣候與能源政策及能源轉型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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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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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數週的密集討論,德國締結聯合政府的協議草案,並於2018年3月份組成聯合政府,也將著手進行多項能源相關行動。為能夠供應安全可靠、可負擔、以及具環境兼容性的電力,此次協議草案修正了德國過去設定之「2020年碳排放量比1990年減少40%」減碳期程,並設定新目標為「2030年達到減排55%」。為達成新的目標,「發展、結構性之經濟轉型和就業」專項委員會集結了政策制定者、產業代表、環保組織和工會,將在2018年底前起草行動計畫;而政府必須要在2019年提出相應之法規,以及自2019年開始推出必要之行動如壓力測試及定期評估,必須在2019年能夠有「足夠承載能力的電網」,並且將改革電網費用以分攤成本。電力來源也設定目標為「2030年將再生能源占比提高至65%」,除了將建置4 GW陸域風電、4 GW太陽光電,以及2018年「一座離岸風電」,也將會逐步淘汰核電及減煤,包括2019年初提出燃煤終止時程、並在2022年底前逐步淘汰核電,於2031年最後期限之前找到最終核廢料儲存場址。此外,其他行動如2025年將全國鐵路網70%電氣化、推動節能車輛、以及研發數位化、儲能與儲熱等創新技術,以達到「2050年能源消費降低50%」之最終目標。 請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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